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遗嘱中利害关系的人指哪些

咨询时间:2013-08-19
免费咨询遗产继承法律问题:18529592792(同微信)

咨询内容:

爷爷病重时立下口头遗嘱,要把房子留给我爸爸。但当时在场的只有我爸爸妈妈。听说这样的见证人是利害关系人的遗嘱是无效的。请问,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遗嘱中利害关系的人指哪些?

杨曦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继承律师为您解决法律纠纷!
 

遗产继承相关咨询

专业、高效、负责,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

遗产继承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非常靠谱的资深专业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遗产继承律师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在线咨询、继承纠纷知名律师在线咨询,无须注册,就可以直接发布。资深继承律师快速帮您解决遗嘱纠纷等问题。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