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长期忍受病痛的折磨,作为儿女,我们总是尽心尽力地服侍他,可是他还是最终选择了离开人世。在死之前,他写了份遗书,遗书中说明了自己死亡的原因不是儿女不孝,实在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并对他的财产进行了分割,请问,遗书可以作为遗嘱来对待么,遗书中对财产的处分有效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我国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看该司法解释,我们知道,法律规定遗书有时是可以作为遗嘱来在还行的。
对于遗书中涉及财产的部分,如果是公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按照遗书来对待。
当事人如果对遗书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