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生前写了份遗嘱,该遗嘱中有项内容是这样:家里留有的灌溉工具归二儿子所有。但后来我们发现,这些灌溉工具是集体所有,只是暂时存放在这里。请问律师,这样的处分有效么?哪些是集体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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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集体组织成员投资、经营或国家划拨、其他组织、个人赠予形成,以集体组织名义为产权人,属集体组织成员所共有的财产,为集体财产。
我国现阶段集体财产的主要形式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财产;
此外,还有少数城镇原集体经济组织残余的财产。
因此,你父亲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集体财产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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