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因为虐待爷爷而被其他继承人起诉而剥夺了继承权,后来,父亲在工地打工的时候不幸发生了工伤而去世。前不久,爷爷也去世了。那么请问律师,我知道父亲失去了继承权,那我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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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从该法条中,我们得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的。
但存在例外,即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如果你能举证证明你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那么你就可以适当分得一些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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