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王某的爸爸去世了,留下了几份遗嘱,其中一份遗嘱是王某伪造的。请问律师,继承人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么?伪造遗嘱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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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同时,我国的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所以,王某是否丧失继承权要看其伪造遗嘱情节是否严重。
司法解释给出了一种情节严重的情形,即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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