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生前立了份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分割。爷爷死后就按照这份遗嘱,他的儿女们各自取得了自己的遗产,但是后来,他们发现,爷爷的名下居然还有一处他们都不知道的房产没有进行分割,请问律师,遗嘱中未处分的财产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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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产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因此,遗嘱中未处分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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