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立了份遗嘱: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由哥哥来赡养母亲,如果哥哥不赡养母亲,就不享有继承权。请问律师,这样的遗嘱有效么?如果哥哥不履行义务还可以继承遗产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嘱的问题。
我国《遗产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就你目前提供的情况来看,你父亲立的这份遗嘱是负附义务的遗嘱,所附义务就是你哥哥要赡养母亲。
如果你哥哥不履行义务,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剥夺他的继承权。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