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口头说他死后财产都归我,但因为某些原因没有立字据,后来爷爷重病的时候找了邻居王阿姨做见证人,请问律师,口头遗嘱有效么?口头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有效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嘱的问题。
我国《遗产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就你目前说的情况来看,如果能够举证证明你爷爷想要把遗产赠给你,那你就可以继承你爷爷的遗产。
如果不能举证,那你想继承遗产就有些困难了。
再有就是,口头遗嘱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只有邻居王阿姨的见证是不够的,也就是说只有一个见证人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