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过留学,常年不在家。弟弟在爸爸生病时把他赶出了家门,后来父亲就去世了。等我留学归来,才得知父亲已不在人世。对于父亲的遗产,弟弟全部转移到自己名下,请问律师,我可以起诉弟弟请求返还我应得的那份遗产么?我多长时间可以起诉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
我国《遗产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你的弟弟因具有遗弃被继承人的情节而丧失继承权。
而你作为被侵权人,可以起诉你的弟弟,从而获得你应得的遗产。
你起诉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起诉。
根据我国《遗产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因此,你应该在两年内起诉。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