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留下三个孩子由父亲抚养。大哥因为车祸去世后,爸爸一直由嫂子照顾。平时嫂子就很照顾父亲,父亲生病时更是照顾周到,直至父亲去世。后来,在处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了父亲的三万元现金。于是,大家都想争夺这笔现金,引发了纠纷。请问律师,丧偶儿媳替夫伺候公婆能继承遗产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丧偶儿媳享有公婆遗产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是“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帮助”。
具体而言是指经济上给予老人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把老人日常生活料理的井井有条。
并且这种行为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丧偶儿媳要质变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离不开赡养行为的量变。
而在量变的过程中,被继承人无义务为丧偶儿媳创造让其尽孝道从而获得继承权的机会。
我国司法解释法定了丧偶儿媳、女婿取得继承权应得到的“量”,即为老人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劳务。
而关于精神慰藉则无法从客观上予以考量的。
所以,司法解释关于丧偶儿媳、女婿取得继承权的规定仍具有其合理性。
因此,你的嫂子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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