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王某均系再婚,婚后王某私生活不检点,2005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因王某没有能力支付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判决法院出具裁定王某从退休金按月拨付600元作偿还。但在偿还过程中,王某突遇交通事故导致身亡,尚有拖欠款71250元未作偿还。交通肇事方向王某俩儿子支付总款项37.42万余元各类赔偿后。我想问律师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能否用于偿还债务?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疑问。 首先,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理由如下: 1、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前确定可以取得的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侵权行为人对其近亲属进行的一种带有精神抚慰的补偿,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
那么就本案来说,死亡赔偿金应作为死者近亲属王甲、王乙的财产,不应作为王某的遗产。
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公民生前或者死亡时存在的合法财产。
而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非正常死亡后才产生的,它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
应该说,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款项,它是填补死者近亲属因遭非正常死亡后家庭损失的弥补,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
3、从法理上分析,如果死者不死亡,则不可能产生死亡赔偿金;
而死者一旦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就消亡,不再是权利主体,就不需要进行救济,其近亲属依据与死亡的亲属关系,直接享有损害赔偿的直接请求权。
4、死亡赔偿金是基于对死者绝对权——生命权的侵害而应承担的对其亲属的未来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债权是死者生前与债权人之间因相对法律关系而产生的。
两者性质上是不同的。 其次,死亡赔偿金不能用于偿还债务。
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既然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自然可以不用以此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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