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我家房产证上面的权利人有我妈,我姐,和我,现在妈妈过世,并且留下遗嘱,上面写的很清楚为防止纠纷她过世后房子归两个女儿共同平分,现在我姐说我没有权利,我可以继承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产纠纷如何处理以及房产遗产怎么继承的问题。
1、房产证上有你们三人名字的话,要看房产证上房屋的共有情况是写的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共同共有,那你们三人各享有三分之一产权,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按照产证上确认的份额比例确定三人各自在房屋中享有的产权。
2、你妈在上述房屋中享有的产权份额可以作为她的遗产。
你和你姐姐都属于你母亲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而你母亲又留有遗嘱归两个女儿共同平分,因此无论是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你都有权利继承属于你母亲的那部分房产的一半。
如果你姐姐对此有异议的话,你可以就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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