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有五个孩子,因为大家都日子过得很好,最小的孩子患有小儿麻痹,因此,大哥决定放弃继承权,并且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而二哥说他不能放弃继承。三哥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请问律师,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继承人应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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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
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在本案中,你的大哥因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因此不用起诉你的大哥,而你的二哥因为表示要继承所以应该起诉他,至于你的三哥,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那么应该起诉你的三哥,如果你没有起诉,那么法院会追加你的三个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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