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后爸爸一直不能自拔,一直就沉浸在痛苦之中,他觉得自己不孝,没有好好赡养老人,没有让老人过一个安详的晚年。终于,父亲也病倒了,在懊悔中离开了我们。请问律师,我能继承爷爷的财产么?我的这种情况适合代位继承么?什么是代位继承,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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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有以下法律特征: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
下列人员可以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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