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现在在伯伯家里住着,他们总是虐待他,有时不给他饭吃,还经常叫他做各种杂活。爷爷死后,他们还霸占着爷爷的房子,请问律师,我的爸爸可以起诉他们因虐待而丧失继承权么?我听说只有情节严重的虐待才丧失继承权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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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我国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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