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母亲的其他几个子女生都不尽赡养义务,所以母亲说房子只归我一个人。其他几个人也表示放弃继承权。可是母亲死后,他们却说自己要继承财产。请问律师,继承权可以放弃么,怎样放弃继承权才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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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产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从该法条中,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嘱处理前作出才有效,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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