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留学在外,母亲重病一直在哥哥家养着。后来,哥哥胁迫母亲签了份遗嘱,遗嘱中写到,母亲的房子归哥哥所有。请问律师,受胁迫的遗嘱有效么?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下列遗嘱无效:
1、 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遗嘱无效。
2、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3、 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4、 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5、 违背法定程序订立的遗嘱无效,那么,什么才是合法的程序呢?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1)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 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7、 取消或忽视胎儿继承份额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没有执行力。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