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儿子,为避免他百年后儿子为继承财产起纷争便立了一份遗嘱,将财产在两个儿子之间做了平均分配并进行了公证。但现在大儿子病重,我想问一下:万一大儿子不幸先于我去世,这份公证遗嘱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分配给大儿子的财产应如何继承?大儿媳有继承权吗?
公证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如何继承?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并且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在各种不同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大。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原应由继承人继承的份额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亲属代位继承。
但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只能法定继承。
如果发生大儿子先于您去世的情况,那么该公证遗嘱部分有效,遗嘱中规定由二儿子继承的部分仍有法律效力。
遗嘱中规定由大儿子继承的部分便因其去世而失效,只能适用法定继承,即由您的继承人共同来继承。
其中包括二儿子和大儿子的晚辈直系亲属。
大儿媳妇不是合法的继承人不能享有继承份额。
也就是说,假设您的遗产为100%,那么遗嘱规定两个儿子各继承50%。
在大儿子先去世的情况下,由二儿子和大儿子的子女共同分割遗嘱中归大儿子的50%。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