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生前与三个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合伙企业,现在我丈夫突发心脏病死亡。我想请问律师合伙财产能继承吗?如果可以,合伙财产份额如何继承?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合伙财产份额继承方面的问题。
根据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合伙财产份额属于其他合法财产,能继承。
那么合伙财产份额如何继承?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就是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经过经过其他3位合伙人一致同意,您可以成为合伙人。
如果您不想成为合伙人,应将您应继承的合伙财产份额退还给您。
如果您和丈夫还有孩子(未成年),孩子应继承的部分,由您作为监护人代其行使权力。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