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出了交通事故,肇事方赔了10万元死亡赔偿金。其生前做生意借了5万元未还,因为亲戚的妻子没有工作,现在还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活很拮据。她托我问问律师,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死者的债务要用死亡赔偿金还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因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和专属性,即以公民死亡时所有的财产为限。
但是,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存在,故不能认定为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既然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可以不必用此来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
但法律也规定,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愿意用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偿还其生前所负的债务,法律是允许的。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