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小区里有一位老大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曾因为抢劫被判了几年刑,出狱后一直都没有工作,跟老大也一直住。但是经常跟大爷要钱,有时候还打骂老大爷。小儿子在外地工作,不过都是定期给老大爷寄钱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前一段时间,老大爷生病,但是大儿子不管不问,是邻居将老大爷送到医院。但是老大爷还是因为抢救不及时去世了,只留下了一套房产。请问大儿子这样的行为还有继承权吗?什么情况下失去继承权,哪种情况下失去继承权不能恢复?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大儿子还有没有继承权,要看他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失去继承权的条件。
下面为你详细讲一下什么情况下失去继承权,哪种情况下失去继承权不能恢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再来,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
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所以,只有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恢复他的继承权。
其他情形下一成全不能恢复。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