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病去世,有夫妻共同房屋一处,现有一女儿14岁和80多岁的老母亲和我三人,另外还有4个兄弟姐妹,请问法定继承怎样分配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哪些?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首先,法定继承怎样分配遗产呢,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其次,按照法定继承分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如果丈夫生前没有遗嘱,所以先将你们的共有房屋中分割出你的一半,再将你丈夫的另一半由老母亲、你和你女儿共同分配。
考虑到老人和你女儿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多分一定份额给她们两人。
4个兄弟姐妹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取得遗产份额。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