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男与表妹相恋,双方家长反对,05年两人毅然举行了婚礼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婚姻登记。
共同生活期间,二人购买了房屋、红木家具、汽车等物品。07年孙男心脏病突发医治无效死亡。“公婆”欲将表妹赶出家门,协商未果,表妹诉至法院:要求“公婆”归还自己享有的财产并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请问同居人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法院会直接表妹吗?同居时的财产怎样分割?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1、被继承人死亡后,有权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有:
父母;
配偶;
继承法上的配偶是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合法夫妻。
子女。
孙男与你表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非法同居关系,你表妹不享有对孙男遗产的继承权。
2、同居时的财产也是一种共同财产,能确定各自份额时,依照份额;
不能确定时,平均分割。
能实物分割的,实物分割不能实物分割或者会明显损害价值时,可以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