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先生的父母生育了三名子女,分别是白先生的哥哥,白先生以及白先生的妹妹。在十年前,白先生的父亲因胃癌去世。几年后,白先生的哥哥结婚,生了一女一儿,儿子出生后不久白先生哥哥出车祸当场死亡。白先生母亲由于接二连三的打击,日夜操劳,最后终于坚持不住,在去年也去世了,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白先生妹妹一直没结婚于母亲一起生活。
他父母的遗产仅有一套他们从小到大居住的房屋,现在她妹妹一个人居住。近日,白先生因为对继承问题不明向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咨询。因为我对法律具体规定不是太明白,想请问律师:谁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怎样进行遗产分配?
第一,根据我国《继承法》中规定,被继承人如果没有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
本案中,虽然白先生父母曾经做过房屋产权公证,但是这只能表明他父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现在父母都去世了,没有立下遗嘱,该房屋作为遗产应当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
第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白先生父亲与母亲各拥有该房屋一半的所有权。
现在他父亲十年前去世了,父亲的一半就属于遗产,因为没有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当由其母亲及三名子女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即每人继承房屋价值的八分之一。
第三,现在母亲也去世了,母亲对该房屋拥有的份额即该房屋价值的八分之五为母亲的遗产,因为母亲也没有立下任何遗嘱,所以根据法律也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三名子女等额继承,即每人继承该房屋的二十四分之五。
所以,三名子女总共继承这套房屋价值的三分之一。
第四,白先生哥哥的份额问题,由于他哥哥也没有留下遗嘱,因此也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继承。
但是由于他哥哥是在他父亲过世后才去世的,但又是在他母亲过世前去世的。
因此,他的遗产份额要分两部分讨论:
1、由于他哥哥是在父亲去世后过世的,则白先生哥哥继承父亲的遗产八分之一。
2、由于他哥哥是在他母亲去世前去世的,因此在继承白先生母亲的遗产时会发生代位继承,也就是由他哥哥的晚辈直系血亲即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和与在婚后妻子所生的儿子来继承他应当继承的份额。
即该房屋二十四分之五由两个孩子继承,每人继承该房屋价值的四十八分之五。
第五,由于白先生妹妹患有尿毒症,没有工作,生活非常困难。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对他妹妹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