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只留下6间厂房,没有其他财产,不过生前因为生意失败,欠有巨额债务。现在债权人要求我来偿还。但是我认为继承厂房对我没有任何作用,还要负担债务。我想放弃对父亲财产的继承权,请问继承人何时能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还承担被继承人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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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
如果遗产已分割,放弃的就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即对应继承的遗产表示无条件地放弃。
2、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
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也不承担义务。
但是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