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张亮于1999年7月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外省某市工作,并在当地安家落户。二哥张强于2001年7月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本市日用化工厂工作。我也已结婚,和丈夫居住在一起。家中老父已早年病故,因此二哥与母亲共同生活。2012年8月,母亲病故。大哥二哥我们三人一起为母亲办理了丧事。在办理丧事期间,大哥用自己的5000元钱偿还了母亲已经到期的借款。在商量家里的电器、家具等物的遗产继承时,大哥当即表示,自己因在外市工作,没有对母亲尽多少赡养义务,而且母亲死后,没有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因此自己表示放弃继承。后来,二哥与我在清理遗物时,在母亲的一件旧衣服里发现了一张4万元的定期存折。大哥知道后当即反悔放弃继承权,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分割遗产,并要求5000 元债务应用该存款清偿。二哥我俩不同意,大哥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其继承权因此而消失,他无权再提出分割遗产并要求补偿其偿还的5000元债务。现在大哥要到法院起诉我们。请问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怎么办?
你好,欢迎你的提问。
首先,继承权是属于继承人本人的一项权利,继承人可以放弃。
但是发起继承权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放弃继承权者必须是有行为能力的继承人。
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是无条件的。
第三,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第四,放弃继承的表示一般应用明示的方式。
第五,放弃继承的期限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第六,放弃继承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其放弃的行为无效。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继承人就可以放弃继承权。
其次,关于放弃之后又反悔怎么办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现在你母亲的遗产还没有处理,所以你大哥可以通过诉讼,有法院判定他是否还能继承你母亲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