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岁的时候被父母收养的,当时没办理任何手续,去年父母都过世。数数说我不是父母的孩子。把父母的财产占为己有了。请问养子女有继承权吗,继承财产被侵占怎么办?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1、你的情况属于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
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继承法规定,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2、财产被他人侵占,拒不归还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