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我的丈夫都是二婚。2010年结婚,2015年底我丈夫去世后,他儿子(也就是我的继子)把我从我与他一起居住的房子里赶了出来。这房子在我们结婚前是写在我丈夫名下的,我没有其他子女,现在无人供养也无处可住,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分割遗产吗?
您好,这套房产属于您丈夫留下的遗产,您和您的继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故对此,建议您收集证据后委托律师起诉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