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就能涨工资吗?

“职工收入”、 “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 “职业病防治”……这些与工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话题是这个春天人们关注的热点。其中,牵涉到职工工资决定机制的 “工资集体协商”更是成为热点中的焦点。

正在制订当中的工资条例,作为保证劳动力权益的条款,尤其是“工资集体协商”这一点,是引起大家非常关注的地方,很多人看到有这样一个直线的条件反射:有了这样的条例我们就能多挣钱了。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专家有一个解读,说这个条例可不是一个涨工资的条例,那么它在实际当中到底能为我们带来什么?

嫌工资低,找老板商量?

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 工资不再单由资方说了算

企业利润上涨,和老板谈谈涨工资的事儿。现在看起来有点儿靠谱,因为这将有法可依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被纳入其中。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个呼唤了10年的“热词”,总算要有法律撑腰了。

“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个新鲜事儿了。早在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当时,工资集体协商这个“新鲜词”,让不少人振奋。

按《试行办法》规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员工能提出涨薪要求:本单位利润增长、本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当地政府工资指导线提高、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这意味着,工资,不再是雇主一方说了算。而是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

但截至目前,“工资集体协商”还没上升到法律规定的层面。即将出台的《工资条例》,将填补这一法律空白…[详细]

工资集体协商缘何成热点

为什么近期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了热点中的焦点呢?

收入分配的严重失衡是根本原因。一些普通工人 “干多挣少”的抱怨,反映出的是收入差距的拉大。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中国的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0.20激增至现在的0.48,大大超出0.4的警戒线。生产一线的产业工人付出的汗水比以往只多不少,但是工资的增速却远低于企业利润。在这种背景下,工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今年年初以来 “用工难”的出现是直接原因。以往,工资集体协商的一大障碍是企业不愿参与,但是春节后各地 “招工难”的出现使一些企业改变了想法。浙江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研究员蔡峰说: “浙江温岭所进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就属于这种情况。原来温岭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直维持着低薪制。且由于工资由企业单方定价,同一行业内工人‘跳槽’频繁,企业陷入恶性竞争,部分企业一度出现严重的‘用工难’。企业主单方定价的低薪制普遍造成了‘工人不满,老板头疼,政府担忧’的局面,迫使企业开始接受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对协商的接纳程度提高与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有很大关系。在金融危机中,许多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停产减产、降薪裁员的均不在少数。然而危机过后,企业经营状况转好,却发现招工又成了难事,这也让企业开始反思自己的管理机制。实际上,在危机来临时 “一叶障目”地去减薪、裁员不是明智的办法,通过集体协商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利益的双赢才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方法。

工资集体协商≠ 涨工资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非涨工资条例

正在制订当中的工资条例,作为保证劳动力权益的条款,尤其是“工资集体协商”这一点,是引起大家非常关注的地方,很多人看到有这样一个直线的条件反射:有了这样的条例我们就能多挣钱了。

因为我们都希望涨工资,因为我们的工资现在整体上还需要再涨一涨,因为我们的劳动报酬在整个社会一次分配当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偏低,这是一个基本事实,但是我们看到这个条例它确实不是一个涨工资条例,它是在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来定工资,那么从怎么来定工资,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怎么定工资能够更加明晰,更加制度化以后,能够促进我们今后去更多一个手段来推动我们如何去涨工资。当然涨工资到底涨不涨,涨多少,并不是由这样的一个制度来简单决定的。

的确,定工资和涨工资是两回事,但是现在毕竟有望通过一个制度来进行规范,可以双方来协商了。在实践过程当中,除了双方谈判所存在的实际的难度,还出现一定的困难和障碍。

决定工资涨不涨有两条:一方面有这样的协商机制,来你跟用人单位谈判;另一方面是什么,恐怕还是更重要的,就是劳动力的供求关系,真正意义上说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才决定着到底有没有协商的空间,无论是协商,还是我们所说的谈判,其实都需要有一个空间,都需要参与者进行谈判和协商的本钱…[详细]

工资条例能否承受平衡收入分配之重?

被热议数年的《工资条例》,再度面临难产,据说部分阻力来自垄断行业。当然,这一点,从之前的其他改革中,就可推断出来。所以,这里我们也不打算作过多阐释。那么不妨退一步,换个角度想想:假如工资条例这次真的突破重围,顶着垄断行业和既得利益者的莫大压力,强行出台,收入分配不公的顽疾会迎刃而解吗…[详细]

工资集体协商阻力重重

工资协商难点密布

“工资协商,就是从老板身上割肉,白刀子红刀子的,能不难吗?”一位基层的行业工会主席这样形容他的感受,“一向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的工资,现在工会提出要代表工人参与共决,老板怎么可能容忍?”

从表面看,共识正在快速凝聚。但只有身处实际操作层面的基层工会,才真正明白这项已经推行了18年的制度,要想真正地建立、显效,是多么地困难。这种困难,不仅源于劳资力量的强弱悬殊,还牵涉到立法、执行、组织体制等多个层面的缺失和改革。工资协商为何18年推进不了?…[详细] 工资集体协商难在何处?…[详细]

工资集体协商面临很大阻力

现实的问题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还面临着相当的阻力,譬如人们一再提到的“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不能谈”等等。如何打破这些阻力,切实推进工作,是工会面临的重要课题。

企业不愿谈,源于企业的逐利性。劳动力成本的增加,自然会增加企业的压力,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矛盾和博弈是一种必然。劳动者权益现实和长远的可靠保障,只有通过法律的规范与调节才能实现。现行《劳动法》、《公司法》相关条款的滞后与缺陷,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应该尽快调整、完善。有了法律保障,企业不愿谈也得谈,而职工不敢谈的局面也会因为有法律“撑腰”而改变。

职工不敢谈,除了法律原因,更有市场因素。供求关系决定着劳动力价格,供大于求使劳动者受制于买方,迫使劳动者为保住“饭碗”而不得不委曲求全。因此,各地各级政府应该着力培育劳动力市场,扩大其覆盖范围,千方百计提供就业机会,使劳动者有尽可能多的选择。

工会不会谈,既由于缺乏实践经验,也由于缺乏相关人才。在劳动关系日趋复杂而且重要的今天,工会要切实履行维权职能并以此赢得广大职工的信赖,迫切需要大批懂专业知识、有谈判能力而且敢于说话、善于办事的专家型干部。目前,工会不乏满腔热情、勤勤恳恳为职工办事的干部,却缺少专业人才,面对新形势新课题,往往“力不从心”,给人以“工会只能办事务、搞活动,不能担当大任”的印象。改变这种现状,除了加速对现有工会干部的培养和提高,吸纳各类专业人才到工会中来是重要途径。近年来,许多地方工会聘请劳动法规专家、派遣工资协商指导员的办法效果不错,值得借鉴推广。

工会不能谈,缺乏健全的组织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更大的难点还在于工会主席、委员“双重身份”的尴尬。他们既是职工代言人,又是企业员工,自身也有“保饭碗”的顾虑,这点完全可以理解。但理解不等于坐视,更不能放弃,否则就是失职。一些地方试行工会干部职业化的做法,使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主席“不端企业的碗,不看老板的脸”,被证明是可行的…[详细]

该如何走出工资协商的囚徒困境

工资集体协商要破除“四大障碍”

根据《工会法》等法律规定,代表职工与资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的职能之一。当前工资集体协商之所以出现“四不”现象,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工会的“尴尬”处境。法律虽规定企业工会是独立于企业的法人单位,但现实中,由于企业工会主席和干部拿的是老板的工资,是“老板的人”,企业工会往往沦为企业的“附属品”,或成了“摆投工会”,在为职工说话办事中根本无法“挺直腰杆”。一些企业工会主席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遭到企业打击报复事件时有发生。企业工会干部连自身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企业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然举步维艰…[详细]

工资协商制度须赋权于工会

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涉及收入分配改革的真正深入、劳工权益保护的真问题,还需要各项改革的同步推进。比如,从制度上强化劳动者议价能力。国际经验证明,有无工人利益诉求组织,工人工资一般有15%~20%的差距。这些事实上都对工会的作用和意义提出了新的要求…[详细]

打破工资集体协商阻力,需要立法的支撑、党政的支持,而工会组织作为协商的一方,责任重大。在具体工作中,除去辩理还要谈判,要提出合理合法的工资要求与增长幅度。这不仅需要合法地位、职工认可,而且需要专业素质、谈判能力;不仅需要满腔热情,而且需要智慧和技巧。这对许多工会工作者来说,都是新的课题,需要努力学习和提高。

工资协商制度可别靠协商推行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两年前就已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是,要让这一制度得以落实,最基本的前提就是确保劳动法给予的工人组织权、谈判权、罢工权等“劳工三权”落地生根…[详细]

工资协商需要“硬起来”…[详细]

结语:人人都希望有好的政策,但是当一个个好的政策都不能有效落地时,失望总是大于期望。但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能落到实处,不负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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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能缓解收入分配不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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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喻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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