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金请求权的时效是多长
保险金请求权是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一项财产权利,为促使被保险人、受益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保险人及时履行赔付义务,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生活的保障作用,保险法规定了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时效期间不行使这项权利,则该权利消灭。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分为两种:
1、属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2、属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二、如何行使保险金请求权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可以依法行使保险金请求权,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提出请求的时间,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只要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随时提出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请求。
2、提出请求的依据,应当是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提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3、提出请求的权利人,只能是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赔偿或者给付请求的内容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5、提出请求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如果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可以要求其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