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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76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按照正常的流程,核保过程结束后,保险公司才能签发保单。也就是说,核保必须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完成。保险合同的生效有两个必要条件,即签发保单和收取保费。只有保险公司签发正式保单后,保险合同才即告成立。

而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来说,先由投保人填写、签署并递交投保单,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保险公司才会签发并送达正式保单。但是,投保单与保单的含义不同,投保单的签署不代表保单成立,它只是正式保单的一个部分。

因为投保人签署投保单,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保险公司根据这个“要约”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可能还需要对对方提出一些要求,例如要求体检等等,这个审核的过程就称为核保。

只有当保险公司的核保过程结束,并签发正式保单,保险合同才成立,一般都是从签发保单的次日凌晨0点开始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生效日期,则按照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再考虑法律规定。

二、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关注保险责任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保费条款、保费金额条款和现金价值条款等,了解必要的保险术语,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2、谨慎挑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

3、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谨防地下保单的陷阱和诱惑。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积极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防止和减少保险对象损失的义务和提供有关证明的义务。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减少对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甚至拒绝赔偿。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买保险时,投保人要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这是一份很重要的法律文书,直接关系到保险所能给予的保障程度。签订合同前,投保人一定要准确理解保险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保费金额和现金价值条款等,了解保险术语,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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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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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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