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续保方式有哪些
原保险合同有效期满后,投保人在原有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和实际情况,可对原合同条件做适当修改而继续签约承保的行为。
续保方式有三种:
1、另订新的保险契约;
2、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书”;
3、将收取续保费的“续保收据”作为续保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保单办事。原保险合同有效期满后,投保人在原有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可对原合同条件做适当修改而继续签约承保的行为。
续保通常短期医疗险都是一年一保,如果保险期限中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赔付之后,下一年往往就无法续保。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这是因为被保险人即使治愈了,重新患病的风险仍然很大,而且慢性病的发生率也较高,对保险公司来讲续保风险太大。而保证续保,也就是到期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地给被保险人续保。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一旦承诺保证续保后,就失去了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的权利,不论被保险人新患何种疾病,保险公司都不得对其增加保费,更不能拒保。由于风险很大,通常保险公司对续保的条件作出不同的规定,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连续5年没有发生疾病赔付,才可以永久续保,有的公司是3年,有的公司是1年。
二、申请续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对象,每月在领取保障金的同时,必须通过社区居委会向审批管理机关申报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2、必须由本人提出续保申请,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写,代签。
3、如实填报续保申请的内容。对变化情况做到书写公正内容准确、及时。
4、对家庭收入变化情况隐瞒、虚报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家庭的低保资格,并追缴冒领部分。根据其情节轻重上报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5、对二个月以上没有提出续保申请者,社区有权终止其家庭的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