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转让后出险如何理赔
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注意事项: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交警队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二、挂靠车辆怎么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由挂靠企业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理由是,从相关赔偿凭证上看,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并非是被保险人(挂靠企业),被保险人并未因事故的发生遭受任何损失,无损失即无需补偿,挂靠企业不能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
(二) 由实际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理由是,挂靠车辆虽然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但实际车主并非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不能受到保险合同的保障,因此无权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
(三)由挂靠企业与实际车主一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挂靠企业与实际车主一并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势必要声明保险标的为挂靠车辆,保险公司仍然可以拒绝赔偿。理由是,实际车主不是被保险人,不能受到保险合同保障,而挂靠企业因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而同样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