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运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一)平安险保险人主要负责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责任和费用:
1、 因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
3、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4、在装卸、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损失,它包括下列11种条款:
1、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
2、淡水雨淋险条款;
3、短量险条款;
4、混杂、沾污险条款;
5、渗漏险条款;
6、 碰损、破碎险条款;
7、串味险条款;
8、受潮受热险条款;
9、 钩损险条款;
10、 包装破裂险条款;
11、锈损险条款。
二、货运保险的理赔程序
货运保险理赔是发生保险事故后,权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经依据保险条款审核认定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行为。简单说,就是投了保之后,发生了保险事故,到保险公司索赔。理赔是保险业务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是实现保险补偿职能的集中体现,理赔工作做的好,才会增强人们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保险公司的业务才会有更大发展。
理赔有其严格的程序:
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在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
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人通过调查和对单证的审查,确定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单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所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是否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告知,保证),该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该事故是否是保单中承保的保险事故,是否存在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核算损失。通过调查,确定损失的大小及赔偿的额度。
损余处理。这是针对财产险而言的,主要是对残余物资的利用。
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