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单须亲笔签名才有效吗
寿险条款有这样一项规定: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单必须经由被保险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否则保单无效。也就是说,如果给家人购买人寿保险,如果他们没有亲自签名,这张保单就是一张废纸。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对费率等因素会精挑细选,而往往忽视了“被保险人亲自签名确认才能有效”这一关键要素。保险公司一业务员提醒消费者,《保险法》对人寿保险关于“被保险人须亲自签名确认才能使保单生效”的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被保险人的权益,千万不要让业务员代填保单,特别是代替签名,否则消费者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侵害;也不能由自己为家人在保单上代签名字,以免产生纠纷隐患。
二、保险合同无效怎么办
一般的无效保险合同采取返还财产的方式,即保险人将收取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人赔付的保险金退还给保险人;对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无效保险合同采取赔偿损失的方式,即按照过错原则由有过错的一方向另一方赔偿,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相互赔偿;对有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合同采取追交财产的方式,即追交故意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方已经通过保险合同取得和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
保险合同无效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保险合同的全部无效是指其约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或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保险合同,或保险标的不合法的保险合同等均属于全部无效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某些条款的内容无效,但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中超额部分无效,保险价值以内部分仍然有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不同于保险合同的失效。保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即自始无效,是绝对无效;而保险合同失效则是由于某种事由的发生,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中止,而非绝对无效,待条件具备时合同效力仍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