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伤害保险如何理赔
1、索赔通知
当可能会引起索赔的意外情况发生后,被保险人需要以填写完整的索赔申请表的形式向保险公司递交索赔通知。若发生死亡的情形,索赔通知应当立即递交给保险公司,其他情况的索赔通知应当在损失发生日起三十(30 )天内递交给保险公司。
2、需要提交的理赔资料
对于身故保险金的申请,索赔申请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与该意外事故有关的警方报告和完整的病历卡;
(2) 索赔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索赔申请书;
(3) 法律上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和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4) 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
对于残疾保险金的申请,索赔申请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索赔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索赔申请书;
(2)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
(3) 与该意外事故有关的警方报告和完整的病历卡;
(4) 等级达二级或以上医院的主任医生出具的残疾诊断报告。保险公司保留要求提供其它与残疾有关的证明或资料的权利;
(5) 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
对于医疗保险金的申请,索赔申请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索赔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索赔申请书;
(2)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
(3) 完整的病历卡、疾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出院小结及医疗费用收据;
(4) 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
对于以上未提及的保险金的申请,索赔申请人应向本公司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索赔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索赔申请书;
(2) 特定的保险金条款中要求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3)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
(4) 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
所有的证明与资料应自损失发生日起六十(60 )日内向保险公司提供,提供证明和资料不应向保险公司收取费用,并应以保险公司要求的格式或者形式提供。若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过程中需要,被保险人应当进行医疗检查,费用由保险公司负担。
3、责任方提出索赔
如事故由责任方造成,应立即向所有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出具正式的书面索赔函,并抄送保险公司。积极地开展索赔工作,并将进展知会保险公司。
二、意外伤害保险金怎么领取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二)申领各项保险金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单缴费凭证,以及下列证明和资料,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申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其他与保险事故认定有关的证明及文件;
(三)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