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主交强险必须要买吗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主都应当投保交强险。车主如未投保交强险,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车主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由于目前现行的商业三者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的,现实中商业三者险投保比率比较低,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为没有保险保障或受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国家实行了交强险制度,强制车主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者险的投保面,最大程度的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二、交强险能退吗
保险合同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保险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出了特别规定,应优先于保险法的一般规定得以适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