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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保险期限如何规定

此文章帮助了1624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建筑工程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在财产保险经营中,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各为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娱乐场、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这些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各种意外风险,均可通过投保建筑工程保险而得到保险保障。

1、保险项目范围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

2、被保险人范围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方:

(1)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2)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3)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

(4)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等。

二、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如何规定

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包括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由投保人根据需要确定。

1、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开始有两种情况: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2、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终止有三种情况: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建筑工程完成移交给所有人时,所有人开始使用时,三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3、保证期

工程完成后,一般还有一个保证期。在保证期间如发生工程质量有缺陷甚至造成损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须负赔偿责任,这是保证期责任。保证期责任是否加保,由投保人自行决定,但加保则要加交相应的保费。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工程保险的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理赔起来相对复杂,工程保险涉及的被保险人比较多,在理赔时遵循“谁受损、谁索赔,谁就得到赔款”的原则。有的工程是由所有人统一投保,保险公司可以支付给所有人,由所有人再划给受损的承包商,也可以直接划给承包商,但要取得所有人的书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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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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