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有哪些具体的方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赔偿的了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二、保险理赔需准备哪些材料
报案后,理赔人员将根据您申请理赔的险种,详细告知应准备的理赔材料。请您在处理事故时注意收集和准备有关材料,尤其是有关合同、身份、费用单据和证明的资料。办理理赔手续时,需携带的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条款规定还需要提供户籍证明的,则应提供户籍证明);
2、如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它申请权利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3、保险单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4、根据事故性质不同,还须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项目应提供的证明、资料证明或资料
(1)诊疗记录(如门诊和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血液检验报告、心电图等);
(2)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收据;
(3)住院医疗证明、意外事故证明(公安或交管部门出具);
(4)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及火化证明;
(5)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清单;
(6)法医或各类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