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各险种分别承担哪些责任
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自身的损失。
第三者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全车盗抢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其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
车上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风档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档玻璃单独破碎,风档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偿。
自燃损失险:车辆因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以及因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这些损失由本险种负责赔偿。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不计免赔特约险:办理了本保险的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办了本保险后,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
二、车险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撞车事故后,索赔的一般程序为:出险、报案、理赔、定损、修理、提交单证(修理发票单据和事故证明)、赔付。撞车事故中,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对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等五种情况由于承担的责任不同,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的方法和程序也不尽相同。
负全部责任者要承担自己车和对方车的全部损失,要负责给对方修车。索赔时,车主要把双方的车送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定损、修理。修完车后,拿着对方车辆的修车发票与对方当事人一同去交警队结案,办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证明)。然后把事故证明和修车手续送到其保险公司,等待领回赔款。
负主要责任者要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大部分,一般是70%或60%。索赔时,要把双方的车分别送到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两辆车需同时到场),然后去责任大的一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双方车辆。一般来说,应让修理厂把两辆车的修车手续分别按事故责任比例开成4份,然后,各自拿发票一同去交警大队办理结案手续,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证明)没有原件,可用其复印件但须加盖交警大队公章。之后,双方各持发票及交通事故证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负对等责任者要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50%。如果双方没有异议,交警队一般会判各修各的车。索赔时,方法和负主要责任索赔差不多。如果是各修各的车,可以按负全部责任的方法去索赔,只是最后要把交警队的事故证明交给保险公司。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小部分,一般是30%或40%。索赔时,报案、定损的方法与负主要责任相同。不同的是,车将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还要向对方车主索要一份按责任分别开列的修车发票及修理单据,修车手续连同事故证明一起交给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不负责任者的车和对方车的全部损失由对方承担,交通队也不会扣分、罚款。完全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