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理赔应提供哪些单证
当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应提供以下单证:
(一)申请机动车辆事故索赔一般应提供以下单证:
1、保险单。
2、出险通知书。
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
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
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误工及误工费证明、家庭成员及收入状况证明等、事故调解书。
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7。 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单证。
(二)申请机动车辆被盗索赔一般应提供以下单证:
1、保险单正本、保险证
2、出险通知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辆被盗证明。
3、车辆行驶证。
4、保险车辆养路费缴费凭证。
5、保险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
6、购车原始发票。
7、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单证。
二、汽车保险如何提高理赔效率
1、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在作为理赔凭证。
2、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3、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4、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
5、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