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保险理赔《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保险公司长时间不予赔偿怎么办
保险公司的理赔手续是比较烦琐的,但是如果时间很长不予赔偿是不合理的。
如果因业务员的工作效率而导致理赔逾期了的话,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投诉该业务员,或到当地的保险协会投诉。至于理赔进程可直接致电该公司客服电话进行询问,可以检验业务员的工作态度。
如果是因为保险公司的核查等原因导致理赔逾期,可以看以下保险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找合同的规定来行使权利,双方进行协商。或者可以向该地区的保险协会投诉,也可申请仲裁。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利用法律维护权益要在诉讼时效范围内,以免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是因为客户没有及时报案或隐瞒客观事实,那么理赔逾期造成的损失是自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