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1、及时报告出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它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出险事故通知的时限为:一般人身保险在10日以内,家庭财产险在24小时以内。
2、积极保护好现场。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并保护好现场。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很快派人到现场勘查,了解出险原因、受损情况及损失程度。被保险人应提供检验上的方便,使保险人员能正确、迅速、顺利地开展理赔前期工作。
3、提出索赔申请。通知保险公司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填写《索赔申请书》,依照保险合同要求,请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请求赔偿保险金的权利自申请一方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人身保险5年内,其它保险两年内不行使,便作自动放弃权益处理。
4、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财产保险应提供下列材料:保险单、账册、收据、发票等原始单据;出险调查书、出险证明书、损失鉴定证明、受财产损失清单和施救费用清单等。人身保险应提供下列材料:保险单、缴费凭证、户籍证、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发生医疗给付时应带诊断书、医疗费收据等。
5、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应根据《保险法》在10月内履行赔偿义务,并通知前往领取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会发出拒赔通知书。
6、开具权益转让书。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医疗险中,因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申请方要填制权益转让书,将向加害人索赔的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
二、保险公司理赔要经过的程序
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及步骤一般包括:
受理报案
受理报案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将事故情况登录备案。一般来讲,报案是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必要时可介入调查,尽早核实事故性质;同时保险公司又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及事故情况,告知或提醒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并对相关材料的收集方法及途径给予指导。
受理材料、立案
受理立案就是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理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交材料或保险公司确定是否受理的过程。在立案环节中,保险公司的立案人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会当即告诉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清晰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处理案件大致所需要的时间,并告知保险金的领取方法。
调查
调查是保险公司通过对有关证据的收集,核实保险事故以及材料的真实性的过程。调查过程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及机关的配合,申请人的配合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否则将影响保险金的及时赔付。
审核
审核就是指案件经办人根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事实、确定保险责任后精确计算给付金额,作出理赔结论的过程。
签批
签批是指理赔案件签批人对以上各环节工作进行复核,对核实无误的案件进行审批的过程。
通知、领款
案件经过签批环节后,保险公司就可以通知受益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前来办理领款手续了。为了使保险公司能准确、迅速地联系相关受益人,申请书上必须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及联系地址。总之,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在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客户的应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