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后,受害一方的权利得到了极大的保障,但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很多人不明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伤及他人怎么理赔
车祸伤及他人这种情况要交警处理的证明,所以要报交警 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做责任划分,出具责任认定书 机动车相撞,首先用交强险来赔偿 但交强险金额有限 一般承保交强险的财产保险公司会要求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经济赔偿凭证 双方身份证明,住院证,住院发票,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药费明细,住院患者每日清单,出院证明等。
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可以请求肇事者赔偿,可以以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另外本人有商业保险,可以向太平洋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向肇事者请求赔偿后不影响再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按保险公司的赔偿程序,一般是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理赔员定损,提供保险公司要求的相关手续。
当车辆出险涉及第三方人员受伤时, 涉及车祸事故责任鉴定,而且受伤人员的赔付金额的鉴定过程相当复杂,所以保险代理公司无法全程代办理赔,只能提供必要的协助,出险人必须全程参与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