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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意外险应注意哪些问题,遭受意外伤害后的索赔程序

此文章帮助了243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投保意外险应注意哪些问题

1、最好和寿险主险搭配投保。有人认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低廉,只买意外险就够了,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当然买意外险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只是对安全保障、短期性质的风险承担,约定的时间过了之后,没有出事,保险自然失效,交出去的钱也拿不回来。因此,在经济许可时,最好把意外险附加在一个适当的寿险里同时办理,要有一个完整的保险计划,除了保障生命安全外,还能兼顾疾病、年金、养老、医疗等问题,使自己和家庭有一个全面而长久的保障。

2、注意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一般都有关于除外责任的规定,了解保险事故中的除外责任很有必要。主要有:

(1)原因除外:规定何种原因使被保险人遭受伤害属于除外责任。

(2)期间除外:规定被保险人在从事某种活动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为除外责任,如在跳伞、漂流、摔跤等活动期间。

(3)地点除外:即规定被保险人在某些地点遭受意外伤害属于除外责任。如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合同中规定被保险人在建筑工地以外所遭受意外伤害属于除外责任。

(4)项目除外:规定某些保险责任项目属于除外责任,如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只保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及残疾,就会规定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属于除外责任。

二、遭受意外伤害后的索赔程序

1、报案: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根据当时当地的交通条件和通讯水平而定。有24小时、3天、7天等规定;报案者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亲属、被保险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他人员。报案可以采用口头、打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

2、索赔:即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有时可以立即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大多数情况下,被保险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才能确定残疾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

索赔时间要注意保险合同的规定,从遭遇意外伤害受伤,到确定伤残程度,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为此,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都规定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只要在此期限内(一般是3个月至1年),就不会失去要求赔偿的权利。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交付保险费时,一定要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意接受业务员个人出具的凭证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必须提供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不同意承保则要退还保费。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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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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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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