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汽车保险需注意什么
一是投保单上应认真准确填写投保人的联系方式,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如果通过他人代填投保单,投保人一定要核对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险种是否符合自己的投保意愿。
二是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不能投保多份交强险,但为获得充足保障,可自由选择投保商业汽车保险。投保人应尽可能在一家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汽车保险,以减少理赔手续,保证理赔及时性及准确性。
三是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个人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办理投保时,要先核实业务员的身份、代理销售方的代理资格,可以通过查看工作证、代理资格证和展业证,或通过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确认业务员或代理方的销售资格,以免买到假保单或遇到其他不规范的操作问题,影响日后索赔。
四是投保人在提交保险申请后,一定要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向保险公司或代理人索要保单正本原件,作为投保证据。特别要注意查看保单上的承保公司名称,核对承保公司是否为本地公司,如投保异地公司,一旦出险,在查勘、理赔等售后服务方面会遇到麻烦;此外还要特别关注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除外责任)、特别约定、投保人义务、赔偿处理、免赔率或者免赔额等内容。
五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险公司现承担车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保户在投保汽车保险时,应通过保险公司一并缴纳车船税。
六是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其他可行方式与公司联系,核对公司记录的保费是否与自己缴纳的保费一致,特别是通过中间人办理业务时更要注意核对。
对汽车保险出险的客户,理赔结束后,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服务电话核对理赔情况,核对公司实际支付给修理厂的赔款是否与当时定损人员核定的价格一致,防止人为夸大损失,或自己的车辆被更换了不需更换的部件影响车辆正常使用。对理赔情况与自己实际损失情况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山东保监局或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反映。
二、汽车出险如何进行保险理赔
(一)车辆出险和报案
现在新车出险理赔,一般由车行代理,或是无代理,自己处理。但是无论何种形式,出险后车主们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拨打电话,向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和定损。车主们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以及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特别注意: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最迟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通知派出所或交巡警队。如果被别人撞了,也找不到第三方,一定要保护好现场,通知保险公司。
(二)取得交警证明
要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现场交警将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查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签字确认即可。
特别注意:有的车主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出险率,因为现在出险次数与保费相关,来年得到的保险折扣就小了。所以建议车主如果损失不大时尽量“私了”。
(三)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3证和保险单证后,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特别注意:如果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再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而赔偿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
(四)车辆送修理厂修理
事故车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完成修理,车主应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提车了。如果车主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车主在支付修理费后,应再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特别注意:车主到指定一类维修点,保险公司将百分百赔付,如果是在二类维修厂保险公司将赔付70%。
(五)复核后赔付结案
最后一个环节是对遇险车辆修复进行复审及事件处理结案,在办理保险索赔时车主所需的资料有: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件单正本原件、复印件;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特别注意:被保险人自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领取赔款之日起2年内不领取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