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保险理赔问题,拔打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  财产损失  >  汽车保险  >  二手车未过户出险能否获赔,二手车如何办理保险过户

二手车未过户出险能否获赔,二手车如何办理保险过户

此文章帮助了522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二手车未过户出险能否获赔

在新保险法实施之前,二手车买卖当二手车尚未过户时,买车人能否享受原保险合同的保障,一直存在争议。而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也往往以新车主未投保不给理赔。

在新保险法中对此有了明确的修订,明确了在二手车过户这种情况下,买车人只需要在取得车辆所有权后,通知保险公司新车主的情况,买车人可以享受原保险合同保障。

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这一明确的修订也了却了二手车交易市场多年来存在的保险难题。

据了解,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通过以上解释,我们可以明白知道,二手车未过户,出险之后被保险人和承让人即使没有通知保险公司批改,仍然享受获赔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拒赔,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标的的转让而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而被保险人和受让人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综合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赔交强险。对于商业险来说,保险法只是规定了被保险人转让保险标的后负有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保险合同因此失效。因此,为了避免出现纠纷,保险公司有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告知被保险人如果过户,有义务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变更车主,批改车辆信息,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因诉讼造成的双方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损失。

二、二手车如何办理保险过户

当汽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姓名发生变化时,需要办理汽车保险过户手续。

方法是:写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上面写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新旧车主名称和过户原因,还要签字或盖章),带上保险单和行驶证,找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他们将出具一张变更被保险人的批单,上面写明被保险人的变化情况。

这样,就完成了汽车保险过户。要记住,这张批单在索赔时要同保险单一起使用。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投保车险要注意要自己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投保人要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的项目例如车牌号,发动机号,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以免理赔时出现纠纷。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保险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保险理赔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车险投保咨询,汽车保险合同审查及合同条款解读,汽车保险理赔纠纷的非诉讼调解以及车辆保险纠纷诉讼代理,提供机动车辆保险代为索赔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