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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索赔,向保险公司索赔应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608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保险索赔

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死亡,或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时,请求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意思表示。

二、向保险公司索赔应注意什么

当客户投保之后,因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是客户行使保险合同规定享有的权利。保险公司应客户索赔请求而展开理赔工作,是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服务行为。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的依据是保险合同、与保险相关的法律、保险行业规定以及有参照价值的国际惯例等,其他任何理由和解释均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通常情况下,客户到保险公司索赔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意报案的时效和方式。即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先备案,然后再正式办理报案手续。

二、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详细材料。根据不同险种的要求,客户应按条款规定准备好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原始资料等。

三、认清责任、维护权益、及时结案。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将及时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与客户达成保险金额给付协议,并在签订给付协议10日后,履行给付(赔偿)义务;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则给客户发拒赔通知书。

四、应注意索赔时效。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是从被保险人、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如康宁终身保险等。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是两年内,如意外险等。在上述索赔期间经过后,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自行消灭。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货运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因为货运保险承保的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当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就随着转移。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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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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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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