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保险索赔应提交的材料
机动车辆事故索赔一般应提供如下材料:
1、保险单;
2、出险通知书;
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
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
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
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机动车辆丢失案件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
被保险人应及时向出险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在出险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出险通知书”。车辆被盗后三个月内公安部门仍未破获案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1、保险单正本、保险证;
2、出险通知书、出险地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辆被盗证明;
3、车辆行驶证;
4、保险车辆养路费缴费凭证;
5、保险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
6、购车原始发票;
7、市公路局《存取机动车辆停驶凭证》收据、车辆全套钥匙、权益转让书;
8、如果有被随车被盗或被公安部门扣留,应由公安部门在有关证明上注明,被保险人如能提供相应收据,索赔时应一起交给保险公司。
二、车险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1、先是报案
通常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都分为几个步骤,先是报案,当保险公司查勘员到了之后进行勘察、定损核价,之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提交必要的单证,最后就可以获得理赔了。具体的详细步骤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2、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机动车辆型号、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机动车辆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报案。在保险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对受损的机动车辆进行必要的整理。被保险人在出险现场应服从消防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
3、接受保险公司检验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的机动车辆,并提供各种方便,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4、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
5、领取保险赔款
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赔款超出3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 及赔款收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