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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人寿保险的受益人,人寿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变更

此文章帮助了488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谁是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所谓的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可作为受益人。受益人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出现,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险的目的在于万一被保险人遭遇事故死亡后使被保险人家属免遭经济上的困迫,所以在死亡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作为保险金领取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有以下特点:

1、受益人不能在被保险人生存时向保险人索取保险金。

2、受益人的赔付请求权是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手中受让而来。

3、受益人享受由保险合同产生的利益,不承担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投保人如未按时交纳保险费,受益人可以代付。

4、凡有权利能力的公民,虽不具有行为能力也可以作为受益人,同时也不问受益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是否存在保险利益关系。

二、人寿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变更

保险费可一次性缴纳,亦可以约定分月、季、年缴纳。但必须及时缴纳,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或减小承担保险责任。缴纳保险费后应开具保险费收据,并小心保留。寿险保险合同一般为长期合同,保险期限通常为10年、20年甚至可到终身。在漫长的人生岁月里,投保人很可能因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希望将购买的寿险保单做某些变更。

例如,因结婚、生子想增加保险金额;或因保费负担较重想减少保险金额,降低保费;或因经济能力不许可,想变更为展期保险或交清保险,不再交付保险费等。以上内容均属保险合同内容的一般变更。

遇到以上情况,可以到保险公司保全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对上述变更都有明确的规定。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在购买人寿保险的时候要注意,我国法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因此,无论是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变更申请书,还是其他有关文件,投保人都要认真阅读、认真填写并亲自签名,不要随意由他人代签,以免造成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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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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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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